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招商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1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招商中证全指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20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招商国证食品饮料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4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招商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4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招商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9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9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